一个有趣的事实:世界上只有一种颜色,是用一座城市命名的——
纽约。
这种颜色精准地出现在《Friends》,《Sex and the City》,《Suits》,《Begin Again》,《Breakfast at Tiffany's》……里面,色温和饱和度精准地维持统一,令人惊异。
时代广场附近。
纽约之所以成为一种颜色,恰恰是因为它绝不任由某一种特别的颜色占据特别地位。东京樱花的粉、冰岛凌冽的白、摩洛哥青翠的蓝,都有了喧宾夺主的势头;而纽约,就仅仅是纽约。
Soho和唐人街。
而纽约的白昼,又和它的夜晚截然不同。和夜晚相比,纽约在阳光下几乎是没有情绪的。它只是散发出一种平铺直叙的色彩——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里面包含了一种难以察觉的轻快,连点到为止都谈不上。这件事是无所谓好与坏的——它只是如此客观地存在着。
布鲁克林。
对于居住在纽约本身,我无甚向往。它过于丰富,让人无暇平静下来,这样的氛围使我难得招架。但是每次来到纽约短暂停留,抽出半天时间在大街上漫游,给这名叫纽约的颜色拍几张照片——这件事情是如此自然,这样的描写也显得冗余起来。
再见,纽约。
中央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