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基本内涵
2. 整体市场情况
3. 68家信托公司全面剖析
4. 信托业的发展历程简述
5. 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业务范围及规模演变
6. 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一些常见业务
7. 关于信托行业的一些思考
本文作者:任涛
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概念均来源于信托行业信托机构设置。当然,信托业也是我国经历整顿最为频繁的一类金融业,目前正处于第七大整顿大潮中。可以说,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也承载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
(一)国外信托基本情况:日本信托资产规模高达180万亿人民币,远超M2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即1822年的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机构设置。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
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信托机构设置。2019年4月,日本的信托资产规模高达1200万亿日元,已经超过其M2(约为1000万亿日元),特别是2012年以来,日本信托规模从不到800万亿日元,迅速扩张至目前的1200万亿元,不到七年的时间增长了400万亿日元(相当于增加60万亿人民币),增幅远远超过M2。因此,日本目前1200万亿日元(约合180万亿人民币)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居于最高位置。而相较之下,美国则主要以基金业为主。
(二)信托的三个概念: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机构设置。定义来源于《信托法》。
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机构设置。
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机构设置。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信托公司的监管指标汇总1、一般信托的投资起点为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信托机构设置。
2、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信托机构设置。
3、信托公司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信托机构设置。
4、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信托机构设置,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5、信托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信托机构设置,且净资本/净资产≥40%,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40%
其中,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其他风险扣除项信托机构设置。
银监会在2016年曾试图将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混合,并把信托分为八大类(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准化产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和事务信托),但后来出于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目前分类方式是否有变化尚不确定信托机构设置。不过考虑到数据的延续性,我们仍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进行拆分研究。
(一)总量维度:规模与银行理财并驾齐驱,人均规模最高的金融行业1、自2013年以来,我国信托公司数量便一直稳定在68家,从业人数目前已经超过2万人信托机构设置。
2、截至2018年底,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余额达到22.70万亿元(2017年甚至高达26.25万亿元),规模上目前已和银行理财并驾齐驱信托机构设置。
3、目前我国信托行业人均拥有信托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特别是2016年以来,信托行业人均拥有信托资产规模便稳定在10亿元以上,可以说是人均规模最高的金融行业信托机构设置。
(二)信托功能维度:事务管理类信托一骑绝尘、投资类信托步履蹒跚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信托机构设置。
1、融资类信托是指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信托,即像贷款类资产一样,有固定的收益来源、有明确的抵押担保等,具体包括贷款类信托、债权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2、投资类信托,即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股权关系的信托,收益来源不固定,风险相对来说较小,具体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3、事务管理类信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除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之外,既不负债募集资金、也不负责寻找资产,只是负责监管、结算、托管、清算、通道等事务性工作,这里面通道业务的性质更多一点,即为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类业务,没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今年监管的重点督察对象信托机构设置。
4、从2012年开始,带有天然通道属性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便开始大幅攀升,从2012年的12%左右已经升至2017年底的59.62%,5年的时间提升了47个百分点以上信托机构设置。2018-2019年虽然略有下降,但依然高达55%以上。
5、融资类信托则从2008年60%以上大幅降至目前的15%附近,投资类信托则有起伏,目前也仅略超过20%信托机构设置。
(三)资金来源维度:单一资金、集合资金和财产权信托的来来往往1、从资金来源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而资金信托(即把货币资金直接给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数量进一步划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只有1个委托人)和集合资金信托(超过1个委托人)信托机构设置。其中,单一信托由于信息无须公开、私密性较好、资金运用和来源几乎均较单一、委托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等特点,通道业务类较多。
2、集合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信息需要公开,风险相对较小,一般投资于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且委托人多为自然人、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信托机构设置。
需要说明得是,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中经常借助于分级,是最正常的信托产品,就像是买一个理财产品信托机构设置。
3、财产信托是指将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等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包括房产、股权、债权、名画、古董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4、从构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其占比最高在2008年底曾达到83.27%,之后一直趋势性下降至2019年一季度的42.30%,虽然比例在下降,但依然很重要信托机构设置。需要说的是,我们经常提及的信托通道主要应归于单一资金信托。
5、集合资金信托近年来一直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中,目前比例上已经和单一资金信托相当,财产信托的比例稳定在16%附近信托机构设置。
6、虽然多数通道为单一资金信托,但现在集合信托、财产权信托很多情况下也是为了规避监管,如地方政府如果需要融资,出于监管需要无法从银行获得,便会找到信托公司,发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信托机构设置。对于财产权信托同样如此,即商业银行将贷款类资产或其收益权直接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财产权计划进行接盘等等。
(一)数量维度:运营68家,另有3家处于破产中2013年以来,我国信托公司数量稳定在68家,再未发生变化信托机构设置。不过除这68家外,尚有3家处于破产过程中,分别为广州国际信托、吉林泛亚信托和金新信托。
(二)名称维度:一半信托公司更换了名称(以去掉“地名”为主),已今非昔比由于信托公司已经过了多轮整顿,目前有一半信托公司已更换了名称(主要是去掉地名),不再使用之前的名称信托机构设置。并且对于很多信托公司而言,习惯于在其名称中附加“国际”二字,以彰显其品牌形象。我们汇总了信托公司名称的变更情况如下:
(三)外资参股: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目前监管机构已经允许外资机构参股国内信托公司(可以突破20%的比例限制),现阶段国内共有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分别为紫金信托(三井住友信托银行,19.99%)、国通信托(东亚银行,19.99%)、中航信托(华侨银行,19.99%)、中粮信托(蒙特利尔银行,19.99%)、百瑞信托(摩根大通,19.99%)、北京国际信托(威益投资,15.30%)、兴业国际银行信托(澳大利亚国民银行,8.42%)和新华信托(巴克莱银行,5.57%)信托机构设置。
(四)上市维度:3家已直接上市、3家已借壳上市68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已完成了正式上市进程(安信信托和陕国投信托于1994年在A股上市、山东信托于2017年在港股上市)信托机构设置。可以说上市难度较大拖慢了其发展进程,信托业在最早也一直被视为金融业的异类(有点像今天的P2P),虽然本不应该如此。同时,还有其它3家信托完成了曲线上市(通过借壳),如江苏信托借壳ST舜船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日)、昆仑信托借壳ST济柴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5日)、五矿信托借壳ST金瑞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6日)。
需要说明得是,由于信托业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某种程度上和证监会的管辖机构具有非常大的业务交叉性,因此上市并不容易,其理由便是主营业务不清晰,所以才有了上述3家信托公司的借壳上市信托机构设置。
(五)股东背景:企业和地方国企背景分别16家和29家,金融机构背景13家、民企背景10家1、目前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中,这68家信托公司可以进一步划分为16家央企控股,13家金融机构控股(包括金控集团、AMC和银行),29家地方控股、10家民营企业控股信托机构设置。可以说,68家信托公司各有不同,主要因为其股东背景和作业风格不同。
2、银行控股的信托公司分别为建信信托、交银国际信托、兴业国际信托、上海国际信托,AMC控股的信托公司主要有大业信托(东方资产)、金谷国际信托(信达资产)、长城新盛信托(长城资产)、华融国际信托(华融资产)以及中建投信托(建银投资)信托机构设置。此外,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光大兴陇信托与中诚信托的背景同样为金融控股企业,与银行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3、10家民企背景的信托公司分别为国民信托、四川信托、云南国际信托、爱建信托、新时代信托、安信信托、万向信托、民生信托、中江国际信托、新华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六)地区分布:北京11家、上海7家、浙江5家、广东5家、江苏4家、陕西3家,11个省各2家、3个地区空白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主要分别在6个地方,其中北京11家、上海7家、浙江5家、广东5家、江苏4家、陕西3家,合计达到35家信托机构设置。另有11个省级地区各有2家,合计为22家。此外还有11家省级地区分别只有1家信托公司。
也即国内共有28个省级地区拥有信托公司,目前广西、宁夏与海南在信托公司布局方面仍为空白信托机构设置。
(七)经营情况:规模与效益排名拥有22万亿信托资产的68家信托公司呈现出比较分化的发展情况信托机构设置。
1、信托资产:超过万亿的2家,超过5000亿元的有15家、1000亿以下11家第一,仅有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的信托资产规模超过万亿元,分别为1.65万亿和1.40万亿,远远超过排名第3的华润深国投信托(0.95万亿元)信托机构设置。
第二,信托资产规模在5000-10000亿元的信托公司有13家,分别为华润深国投信托、交银国际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兴业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中融国际信托、中航信托、渤海国际信托、五矿国际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华宝信托、平安信托和长安国际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第三,信托资产在1000亿元以下的信托公司分别为吉林信托、苏州信托、国联信托、东莞信托、杭州工商信托、山西信托、中泰信托、长城新盛信托、天津信托和华宸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2、净资本:100亿元以上15家,10亿元以下2家目前净资本规模在100亿元以上的有15家,从高到低依次为重庆国际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江苏国际信托、兴业国际信托、上海国际信托、中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昆仑信托、五矿国际信托、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中航信托和交银国际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其中,净资本在10亿元以下的有2家,分别为长城新盛信托和华宸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3、资产质量:比商业银行更严重,4家不良资产率超过10%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资产质量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商业银行,对于业务风格更为激进的信托公司而言,资产质量问题更为严重,特别是信托公司的经营特征使得其集中度往往较高,风险问题也会更突出信托机构设置。截止2018年,不良资产率在1%以上的信托公司有27家(有一些信托公司未披露不良数据)。
第一,4家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在10%以上,分别为华宸信托、中粮信托、新华信托和山西信托信托机构设置。
第二,不良资产率在5-10%区间内的信托公司有9家,中泰信托、天津信托、华宝信托、吉林信托、西藏信托、昆仑信托、中信信托、兴业国际信托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八)业务特征:哪些信托公司以房地产为主?哪些以工商企业为主?我们按照资金投向进行分类和排序信托机构设置,对68家信托公司在房地产和实体企业领域的投向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以房地产信托为主的信托公司比较容易受监管政策影响,而以工商业为主的信托公司比较受经济环境的影响、资产质量也会更差,具体如下:
1、房地产信托:7家信托公司将资金的30%投向了房地产,12家信托公司将资金的20-30%投向了房地产68家信托公司中合计共有19家将信托资金的20%以上投向了房地产,其中30%以上为7家、20-30%为12家信托机构设置。
第一,这7家公司和投向房地产的比例分别为杭州工商信托(79.13%)、华宸信托(68.10%)、中建投信托(53.49%)、长城新盛信托(41.33%)、万向信托(35.32%)、浙商金汇信托(32.17%)、中诚信托(30.57%)信托机构设置。
第二,12家信托公司和投向房地产的比例分别为北京国际信托(29.30%)、中原信托(29.21%)、华信信托(28.42%)、陆家嘴国际信托(27.96%)、山东国际信托(26.66%)、平安信托(25.24%)、安信信托(25.19%)、华融国际信托(23.77%)、大业信托(22.29%)、爱建信托(22.11%)、百瑞信托(21.90%)、中信信托(21.37%)信托机构设置。
2、工商业信托:10家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的50%以上投向了工商业,另有7家信托公司不到10%第一,这10家信托公司和比例分别为新时代信托(94.19%)、天津信托(79.28%)、山西信托(73.90%)、国民信托(72.28%)、吉林信托(69.93%)、西部信托(61.33%)、重庆国际信托(59.84%)、中泰信托(53.18%)、雪松国际信托(52.92%)、安信信托(52.46%)信托机构设置。
第二,7家信托公司和比例分别为对外经济贸易信托(2.03%)、建信信托(2.71%)、杭州工商信托(2.77%)、英大国际信托(6.68%)、金谷国际信托(7.06%)、中建投信托(8.18%)、华宝信托(8.87%)信托机构设置。
(一)历经六次大整顿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信托机构设置。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无银行不信托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信托机构设置。整体上看,信托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包括资本市场的配资、房地产与政信合作业务、理财合作业务、利用信托优势帮助银行规避监管等等,这期间,银行与信托相互鼓励与打气,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在助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信托业一次又一次的发展机遇,信托业规模也得以大幅增长,银信合作成为金融业中最为耀眼的创新业务。
(三)监管历程充满坎坷2003年银监会接手信托公司的监管权后,开始重塑监管架构信托机构设置。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两规(和《信托法》并称为“一法两规”),使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逐步迈入正轨,之后适逢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银信合作得到空间发展,这期间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业务开始大幅发展。当然,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隐患也明显增加。2010年以来银监会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但信托公司天然的业务优势总能为其打开新一轮的业务发展空间。当然这一银监体系内部的合作模式使得证监会和保监会艳羡不已,2012年之后证监会体系下的机构也复制信托的业务模式得以快速发展,保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放开保险资管业务。在2012-2017年的这五年时间,大资管业务为主的影子银行业务催生了各种业务类型,也导致金融强监管和去杠杆进程在2017年正式开始。
进入2017年以来,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一统是大趋势,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信托机构设置。
(一)信托业的监管架构:一体三翼目前信托业的监管架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机构设置。
1、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之前由非银部管理),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第一任主帅为邓智毅(据悉将出任东方资产总裁,湖北银监局局长赖秀福将接棒)信托机构设置。
2、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于2015年推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短剑”体系(CRIS)(包括资本实力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增值能力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个方面信托机构设置。该评级体系与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2014年8月修订)》相互弥补。
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简称中信登)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其中中债登持股51%,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民生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分别持股3.33%,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分别持股0.33%和2%信托机构设置。中信登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查询、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以及部分监管职能。
4、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行业互助资金信托机构设置。
(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信托机构设置。具体来看:
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信托机构设置。
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信托机构设置。
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信托机构设置。
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信托机构设置。
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信托机构设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信托机构设置。
监管部门在2017年重点整治了银行业,今年的重点已经明确是信托业,去年再次疯狂一年的信托业在今年一季度已现疲弱的迹象信托机构设置。这里主要考虑信托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业务。
(一)信托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信托行业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交叉性风险三类方面,并且主要集中在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斋,这里面最大问题是规避监管要求的信托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较高,直接表现为资金池业务、出表业务、规避投资业务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二)信托公司的几种典型风险业务1、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一层信托有时没办法达到监管的要求(如期限完全匹配等),因此TOT(Trust of Trust)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即通过滚动发行的多期限开放式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第二层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即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规避监管、藏匿风险的目的,当然这种模式如果穿透的话仍然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流动性风险不能忽视信托机构设置。
2、通过北金所、银登等交易平台变相开展“非标转标”类资金池业务这类模式是信托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去投资一个资管计划(底层资产为非标等),再设立一个信托资金池,第三方将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在交易平台(如北金所、银登等)挂牌,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池去摘牌,以此达到规避投资的目的信托机构设置。从表面上看,信托资金池投资的是标准化份额资产,但究期本质还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对接,一是没有流动性,二是价值不公允,三是底层资产不清晰等等,也属于资金池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
3、帮助银行在体外设立资金池(即名义代销)这种模式下,银行代销不同期次、滚动发行的信托产品,并负责这些信托产品的统一管理,信托公司在这里仅起到提供资金归集和发放产品的作用,是一个事务管理型信托,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信托机构设置。
4、通过财产信托的形式帮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代持,并承诺到期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将代持的不良资产委托给成立的财产权信托,形成信托收益权,由商业银行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等,并承诺回购信托收益权信托机构设置。其本质上是一种代持行为(即假出表、为了规避监管)。
第二种模式是商业银行直接将信贷资产(收益权)委托给财产权信托,并通过挂牌、证券化等形式由理财产品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摘牌,达到非标转标和信贷资产出表的目的信托机构设置。
这两种模式存在的统一问题是隐性担保以及信托公司面临合规风险信托机构设置。
5、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便利这种械下,由于商业银行1受困于监管指标及合规等影响,无法做项目,便将该项目推荐给商业银行2代持,通过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两层来做,同时商业银行1与信托公司成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产品来对接,并对该项目提供保函和承诺回购信托受益权信托机构设置。表面上看是由商业银行2来代持,但实际上是信托代持,信托公司同样面临风险。
(一)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基于信托架构的法律关系优势,信托行业几乎均拥有比较广泛的牌照资格,这是其它四大行业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信托公司是最具牌照价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机构设置。
(二)但正是由于这种所谓的“全牌照”优势,使得信托行业乱象一再丛生,2000年之前的五次整顿,2000年之后的两次整顿(包括本次),金融乱象在信托行业中可谓是体现得最为明显信托机构设置。
(三)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做投行业务、做银行业务等,然而由于通道的便利、赚钱的容易、风险较低等,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和通道类业务,这虽然有中国经济大环境的使然,但信托公司置自身主业于不顾,拿来主义的作风一次双一次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从这个角度看,2000年以后和2000年以前似乎并无太大差异信托机构设置。
(四)信托的主业应集中于做高端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机构设置。同时,信托的风险隔离载体是天然的SPV,是最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仍处于低级阶段,它面临诸多同业的竞争,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等。当然,目前已经有一些信托公司在谋求向主业进行转型。
(五)财产权信托目前在信托业中的发展仍然不够,信托公司的财产信托似乎总是局限于贷款等债权类资产,这实际上是变相的银行的业务,发展在房产、股权等为主的财产信托是当务之急信托机构设置。
(六)我国的阳光私募最初就是基于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在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展得如火如荼,而目前的68家信托公司相较于之前的数百家,具有更高的牌照资源价值,应好好发挥利用信托公司在股权类和权益类领域的先天优势信托机构设置。
(七)关于资管新规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解读仍然比较宏观,严格来讲,信托产品多以私募为主,其适用的内容仍然需要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来一一对应难免不合理,有失偏驳,包括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等信托机构设置。
(八)信托公司目前正在面临新一轮的严厉监管,特别是在房地产信托领域,因此躺赢上半年的信托公司在今年下半年会有一个小幅的收缩过程,重新聚焦主业是不得不做的一个选择信托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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