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rklock | 来源:互联网 | 2024-12-28 12:26
在实际操作中,上月发生的暂估入账应在下月初全额冲回。当发票在下月到达时,应根据实际金额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设置暂估账户以确保账目清晰。
如果有多项暂估入库且无法在下月取得结算票据,建议设置平行明细账进行核算,以便更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
对于已经收到部分货款发票的情况,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此时,已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以凭发票入账,而尚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则需要在期末暂估其价格。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当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发票入账后,暂估账户应使用红字冲销,确保原数冲回,不得在暂估账上支付任何款项给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