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新建了一个父类,子类按照房源类别来继承。比如二手房一个子类,租房一个子类。
现在我想写一个方法查房源价格。由于在mysql里面二手房和租房的type不同,所以想查房源价格,需要知道他是二手房还是租房。
那么这个方法我应该写在父类里面,带上房源类型参数。还是分别写在两个子类里面呢?哪种更好?(除了这个房源类型参数之外,两种类别取价格的方法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