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配管规范规定包括:SEPD0001配管设计规定
SEPD0001-2001 配管设计规定
sepd0002 管道间距规定
sepd0002a 管道间距规定
SEPD0101 塔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02 容器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03 加热炉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04 换热器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05 空冷器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06 取样装置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11 泵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12 往复式压缩机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13 离心式压缩机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14 汽轮机配管设计规定
SEPD0121 管廊配管设计规定
sepd0201 阀门配管设计规定
SEPD0202 止回阀配管设计规定
SEPD0203A 调节阀配管设计规定
SEPD0204 安全阀配管设计规定
sepd0205 疏水阀配管设计规定
sepd0301 流量测量元件配管设计规定
sepd0302 压力测量元件配管设计规定
sepd0303 温度测量元件配管设计规定
sepd0401 放空、放净配管设计规定
sepd0402 公用物料软管站配管设计规定
SEPD0403 装置内蒸汽和冷凝水配管设计规定
SEPD0404 冷却水管道设计规定
sepd0405 工艺设备消防及降温喷淋管道配管设计规定(化工)
sepd0502 浆液管道配管设计规定
SEPD0503 固态物料、含有固态物料及易凝介质配管设计规定
sepd0504 聚丙烯气流输送管道设计规定
SEPD0505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设计规定
SEPD0506 液硫管道设计规定
sepd0507 低温管道配管设计规定
sepd0603 冷冻水伴管设计规定
sepd0606 管道和设备防冻设计规定
sepd0701.2 管道静电接地设计规定
sepm0001.2 管道材料设计规定(化工)
sepm0002.2 管道连接设计规定(化工)
sepm0003.2 管道材料编码规定(化工)
SEPM0101.1 管道材料等级规定(炼油)
sepm0201 设备和管道隔热设计规定
SEPM0202.1 设备和管道隔热材料及其厚度选用规定
sepm0301 设备和管道涂漆设计规定
sepm0301a 设备和管道涂漆设计规定
sepm0401 管道材料统计规定
SEPM0501 焊制不锈钢复合钢管
SESA0001 管道应力设计规定
SESA0102 离心式压缩机管道应力分析规定
SESA0103 离心泵管道应力分析规定
SESA0104 往复式压缩机管道防振设计规定
SESA0201 管道跨距规定
sesa0202 管架设置和选用规定
SESA0301 管道法兰螺栓紧固力矩
SSEST0303 装置外部管道设计规定
ESA0302 汽轮机管道应力分析规定
SEST0304 厂外(或厂际)输油管道设计规定
sews0301 给水排水管道设计一般规定
SEWS0304 给水排水管道、井、阀门及消火栓布置规定
SEWS0709 装置消防竖管设计规定
SGPM0001 钢管壁厚的计算
sgpm0202 管道绝热材料选用及其结构设计导则
sgsa0101 管架载荷计算规定
T-PD020102C 配管专业英文缩写词
T-PD030301C 装置内液化烃管道配管设计规定
T-PD030302C 装置燃料气和燃料油管道配管设计规定
T-PD030308C 真空管道配管设计规定
T-PD031401C 输气管道设计规定
T-PD031402C 输油管道设计规定
T-PD031501C 城镇燃气管道设计规定
T-PD033104C 炼油装置及公用工程金属管道级别划分规定
SEPM0202.1设备和管道隔热材料及其厚度选用规定(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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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SEPD0001 配管设计规定》的一些内容,以此为例:
目次
1 总则
1.1 目的
1.2 范围
2 管道布置
2.1 管道布置一般要求
2.2 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
2.3 管道间距
2.4 管道跨距
2.5 工艺管道布置
2.6 泄放管道布置
2.7 取样管道布置
2.8 公用物料管道布置
3 阀门布置
3.1 阀门布置一般要求
3.2 止回阀布置
3.3 安全阀布置
3.4 调节阀布置
3.5 减压阀布置
3.6 疏水阀布置
4 管件和管道附件布置
4.1 管件布置
4.2 阻火器布置
4.3 过滤器布置
4.4 补偿器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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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道上仪表布置
5.1 流量测量仪表布置
5.2 压力测量仪表布置
5.3 温度测量仪表布置
5.4 物位测量仪表布置
6 管道支吊架布置
6.1 管道支吊架设计一般要求
6.2 管道支吊架布置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石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中管道的设计质量,特编制本标准。
1.2 范围
1.2.1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阀门、管件和管道附件、管道上仪表以及管道支吊架等
布置要求。
1.2.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阶段进行配管研究
的管道布置设计,以及详细设计阶段的管道布置设计。
2 管道布置
2.1 管道布置一般要求
2.1.1 管道布置设计的基本要求:
a) 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
b) 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c) 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并满足施工、操
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d) 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
生产、维修互不影响;
e) 在确定进出装置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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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方可埋地或在管沟内敷设;
g) 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的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管墩上;
2.1.2 管廊上应统一考虑仪表、电气槽板所需的位置。全厂性管廊或管墩上应留有
10 %~30 %的空位,并考虑其荷载。
2.1.3 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
行。
2.1.4 管道布置应使管系具有一定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口
作用力和力矩不超出允许值的情况下,应用最少的管道组成件,最短的长度将管道连
接起来,并尽量减少焊缝。对于合金管道、泵及压缩机的吸入管道、真空管道更应如
此。
2.1.5 在规划管道时应考虑其支承点和柔性。尽量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吸收热胀自
行补偿。
2.1.6 管道布置应尽量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不可避免
时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气管、排液管和切断阀。管道布置应尽量减少管道
“盲肠”。
2.1.7 法兰的位置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或机泵上方。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及高压管
道上的法兰宜设安全防护。
2.1.8 异径管件应紧靠需要变径的位置,以使布置紧凑、节约管材和减少焊缝。
2.1.9 管道布置应整齐有序,横平竖直,成组成排,便于支撑。整个装置的管道、
纵向与横向标高应错开,一般情况下,改变方向同时改变标高,但特殊情况或条件允
许时也可平拐。
2.1.10 管道布置应满足仪表元件对配管的要求。
2.1.11 气体和蒸汽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上方引出或汇入。
2.1.12 管道布置时管道焊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对接焊口的中心与弯管起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
100 mm;
b) 管道上两相邻对接焊口的中心间距:
1) 对于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的管道,不应小于150mm;
2) 对于公称直径小于150 mm的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 mm。
2.1.13 气液两相流的管道由一路分为两路或多路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完全
满足PID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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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楼板、房顶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
封。套管的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的外径,并不得影响管道的热位移。管道上的焊缝
不应在套管内,并距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 mm。套管应高出楼板50 mm,管道穿过
屋顶时应设防雨罩。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
2.1.15 有隔热层的管道,在管墩、管架处应设管托。但是,无隔热层管道温度超过
120 ℃时,不应直接敷设在混凝土构件上,应加管托或隔热层。
2.2 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
2.2.1 管道跨越装置区的铁路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跨越铁路时,轨顶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
b) 管道跨越检修道路或消防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 mm;
c) 在人行通道上方的管道,其管底的净空不宜小于2.2mm;
d) 管架立柱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 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 m;
e) 管道与铁路或道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 m,
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 m。
2.2.2 装置内管廊的高度,除应满足设备接管和检修的需要外,还应符合下列规
定:
a) 管廊下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5 m;
b) 管廊下不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 m;
c)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 m;
d)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架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 m~
2.0 m;
e) 当管廊上的管道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其高差以600 mm~750 mm
为宜;对于大型装置也可采用1000 mm高差;
f) 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管廊的净高。
2.2.3 接近地面敷设的管道的布置应满足阀门和管件等的安装高度的要求,管底或
隔热层的底部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00 mm。
2.2.4 管道穿越铁路和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穿越铁路和道路的交角不宜小于60°,穿越管段应敷设在涵洞或套管
内,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b) 套管的两端伸出路基边坡不应小于2 m;路边有排水沟时,伸出水沟边不应
小于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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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套管顶距铁路轨面不应小于1.2 m,距道路路面不应小于0.8m,否则,应
核算套管强度。
2.2.5 埋地敷设的管道应妥善解决防冻、防凝结、吹扫、排液、防外腐蚀及承受外
荷载等问题。装置内埋地管道的管顶距一般混凝土地表面不应小于0.3 m;通过机械
车辆的通道下不小于0.75 m或采用套管保护。埋地管道如有阀门应设阀井。大型阀
井应考虑操作和检修人员能下到井内作业;小型阀井可只考虑人员在井外操作阀门的
可能性(手操作或采用阀门延伸杆)。阀井应设排水点。
2.2.6 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埋地管道不宜穿越电缆沟,如不可避免时应设套
管。当管道介质温度超过60 ℃时,在套管内应充填隔热材料,使套管外壁温度不超
过60 ℃。套管长度伸出电缆沟外壁不小于0.5 m。
2.2.7 管道的管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无法架空敷设而又不宜埋地敷设的管道可在管沟内敷设;
b) 管沟有全封闭地下管沟和敞开式半地下管沟两种形式。后者应有盖板或格
珊。全封闭式地下管沟适用于不需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敞开式半地下管沟适用于
需要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为防止雨水进入,敞开式半地下管沟的沟壁顶面应高出
地面约100 mm;
c) 全封闭地下管沟中的管道如有阀门也应设阀井,对阀井的要求与埋地管道相
同;
d) 由于管沟内空间狭窄,因此管间距应大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当管道不保温
时,管底距沟底净空不应小于200 mm,保温管道不应小于300 mm;
e) 管沟沟底应有不小于0.2 %的坡度;沟底最低点应有排水设施;
f) 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设密封隔断。
2.3 管道间距
2.3.1 并排布置管道的间距按下列原则确定管净距:
a) 无法兰裸管,管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50 mm;
b) 无法兰有隔热层管,隔热层外表面至邻管隔热层外表面的净距或隔热层外
表面邻管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50 mm;
c) 有法兰裸管,法兰外缘至邻管管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25 mm;
d) 有法兰且有隔热层的管道、隔热层外表面与管外壁之间或与隔热层隔热外
表面之间的净距不小于50 mm;法兰外缘与管外壁之间或法兰外缘与隔热层外表面之
间的净距不小于25 mm,两者应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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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管子外表面或隔热层外表面与构筑物、建筑物(柱、梁、墙等)的最小净距
不应小于100 mm;法兰外缘与构筑物、建筑物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50 mm。
2.3.3 阀门手轮外缘之间及手轮外缘与构筑物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0 mm。
2.4 管道跨距
2.4.1 水平管道的跨距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