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的方法并不像C#,Java这些编译性语言那样严格的区分静态方法和实例方法。也就是说Python的静态方法,类方法和实例方法只是在调用上有区别,类型和实例都可以调用。一般规则如下:
A:实例方法:没有@classmethod和@staticmethod标记的方法是实例方法。假设这个有n个比传参数,类型调用的时候需要给n个参数传参。而实例调用时则只能传n-1个参数,因为第一个参数被系统默认传递了实例本身;因为有这个规定,所以实例方法如果没有参数,则实例是无法调用的,但类型可以调用.
B:类方法:也叫类型方法,用@classmethod做标记的方法.假设其有n个必传参数,如果是类调用,则需要传n-1个参数,第一个参数同样是内定的类型本身。如果是实例调用,则需要传n个参数。类方法要让类型能调用,当然也需要至少一个参数.
C:静态方法:@staticmethod标记的方法。类和实例都可以调用。无内定的参数问题,方法有多少参数就必须传递多少参数。
当然,这里的参数忽略了缺省的参数。这对理解没多大的问题。下面是代码示例,大家可以调用测试。
Python也没有重载(overload,不是重写override)一说.
class ObjOpt:
def __init__(self):
self.Name='abc'
self.CCC=123
#实例方法
def ClassMethodFx3(ad,abc):
return dir(ad)
#实例方法,实例和类都可以调用,但类调用需要传递n个参数,
#实例调用只能传n-1个参数,第一个参数默认为实例本身.
def ClassMethodFx1(cls,abc):
return dir(cls)
#类方法,实例和类都可以调用,第一个参数默认是类型.
#调用时第一个参数忽略,只需要传n-1个参数
#cls不是关键字
@classmethod
def ClassMethodFx21(cls,abc):
return dir(cls)
#类方法,实例和类都可以调用,第一个参数默认是类型.
#调用时第一个参数忽略,只需要传n-1个参数
@classmethod
def ClassMethodFx22(bbb,abc):
return dir(bbb)
#静态方法,用实例和类都可以调用,但不会给默认参数.需要传n个参数.
@staticmethod
def GetStaticMethod(cls,obj):
return dir(cls)
#实例方法
def GetProperties(self,obj):
theAttrs = dir(obj)
theRetAttrs = []
for attr in theAttrs:
bb=attr.startswith('__')
if bb==False:
theRetAttrs.append(attr)
return theRetAttrs;
name='abcd'
后记:这种调用,或者说语法就是一种约定,无所谓对与错。不过我觉得,在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规则还是要明确,这有利于减少隐式错误。对于类方法和实例方法,第一个参数带有特殊性,就应该类方法就只能类型调用,实例方法就只能实例调用,因为其它方式调用的时候,第一个参数的传递就带有一定的风险。
另外,python的自由元组参数和字典参数比较有特色(就是*,**定义的参数)。顺序是必传参数,缺省参数,元组参数,字典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