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梦初醒_179 | 来源:互联网 | 2013-09-13 09:05
面向对象的编程。
Class new –>
面向过程的编程。
Function
编程的方法不一致。
面向过程:在编写程序的过程,是用程序来描述事件发展阶段。
面向对象:站在完成动作的主体角度去 编写程序。
站在模块化编程的角度讲,面向对象要优于过程。因为 对象会把 对象可以完成的事情,全部放到对象内部。
谁更贴近于 日程的 行为?面向对象, 真实的生活中所有的操作都是主体(不一定是人)去发出的。
从编程的复杂度来讲,面向对象要相对于面向过程 复杂。
但是虽然代码复杂,但是后期的维护要速度快。原因就是模块化程度高。
编码复杂 但是 维护容易:
面向对象编程基本概念:
什么是类:类是现实世界或思维世界中的实体在计算机中的反映,它将数据以及这些数据上的操作封装在一起。
对象:对象是具有类类型的变量(数据)。
类:自定义数据类型,规定的符合这种数据类型的数据的结构。
类:使用计算机语言(php语言),为实体下的定义。
实例化: 通过类 得到 符合类的数据的过程 就是实例化的过程。
声明一个类:
使用关键字 class 声明
Class 类名 {
类内容(数据和操作)
}
得到一个对象:
通过关键字 new 来实例化一个对象
New 类名;
New 类名();
输出对象时显示的对象信息:
系统自带的类 stdClass;
通常情况下 在做强制类型转换时,经常使用这个stdClass类。
类的内容,类成员
对象 有生命力的数组,像数组一样可以保存集合类型的数据,同时提供处理数据的操作。
属性:保存数据,类内部的变量。
方法:处理数据,类内部的函数。
简单的,我们在定义类的成员时 其实只需要将变量和函数写到 class 定义的类体内即可。 但是,由于写到了 class内部,php5还有一个额外的限制——这个限制是 类成员前 必须要有访问修饰限定符存在。否则 我们就可以使用php4的语法 使用 var 来声明类的属性成员,php5为了向下兼容 暂时还支持var方式声明。 如果使用var声明属性,则认为是public访问权限。
访问类成员:想要访问对象的成员,都需要使用->的形式。即时在类内也一样。
使用操作符 -> 形式访问类成员对象->成员名称。
定义与访问类的方法:
注意其中的 public部分 同样为了向下兼容,可以不写,不写的话,默认是public的。但是不建议不写。
访问也一样,同样需要使用 $object->func()的形式,
但是,如果需要在类的内部访问到类的成员的话,需要使用变量$this来代替当前的对象。
注意:
在定义属性时,可以不为属性设置初始值,也可以设置。但是 设置的属性值 应该是一个固定的值(不是通过运算得来的值,比如函数的返回值,运算符操作后的结果等)。
下面的设置方法都是不可以的:
访问修饰限定符
访问修饰限定符有3个
Public 公共的
Protected 受保护的
Private 私有的
其作用是 限制 我们的类成员,在那个地方可以被使用(访问)。三种不同的限定符,设置的成员被访问的级别(地方)不一致。
其中 public指的是,在类的内部和类的外部都可以被访问到。
其中 private指的是,仅在类的内部可以被访问到。
Protected,在没有使用继承时候,与private一致。
看 public 与 private的区别:
Tip:究竟应该给成员规定成哪类的限定符?
尽量提高 类 对其 成员的 控制能力。
尽可能使用:Private -> protected -> public
如果在设计属性时,没有为属性设计好初始值,那么通常是在什么情况下对属性的值进行设置呢?
我们通常都在实例化对象的时候 对 属性进行初始化的。New的时候。
#p#面向对象编程-构造方法与析构方法#e#
构造与析构:
类中可以设计方法,在所有的方法中,有2个特殊的方法。称之为 构造方法 和 析构方法。
其中 构造方法 是在对象被实例化时,马上自动执行的方法。在 new的时候会自动地执行。这个方法不会自动定义,我们需要自己定义,然后自动执行。方法名特殊:__construct();
将初始化 代码 写到构造方法内的好处是 是方法可以接受参数。就可以实例化对象时,为不同的对象设置不同的属性初始化值。
如何项构造方法内传参数?
实例化时传递参数:
构造方法接收参数:
我们需要在获得$db对象后 就已经链接上数据库了。
对应的 析构方法是在对象被销毁时 自动调用的方法,通常的功能都是用于释放资源。方法名:__destruct();
例如,在实例化对象时,获得了数据库的链接资源,应该在对象消失时,释放。
注意:php的变量都是脚本级别的,因此不用我们手动的销毁,当脚本执行结束会自动的销毁。因此会自动地执行 __destruct();
那么怎么才能手动销毁呢?
既然 构造和析构都是方法的一员,成员控制对这两个方法是否起作用?
起作用,像正常的成员一样。
如何操作,才能使我们的类不能用于实例化对象?
将构造方法私有化。
Private function __construct();
我们会在设计模式中见到 私有化构造方法的作用。
什么时候在实例化是需要加括号,什么时候不需要?
当没有构造方法或者构造方法没有参数时,可以省略实例化时,类后的括号。
为了向下兼容构造方法 还有一个名字,如果类中 出现 与类名相同的方法名时,会认为这个方法是构造方法:
但是如果同时出现 会调用__costruct()作为构造方法:
因此有时 我们为了同时保证向下兼容,又做到代码简洁,我们通常习惯这么定义:
类,方法名不区分大小写。而属性名区分。但是建议还是按照大小写敏感的方式去写代码。
对象之间的传递,默认就是引用传递。
对象之间的比较:
==等于 属于同一类对象,还要求属性的值都相等。
===全等 两个对象必须同时指向一个对象空间 才认为是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