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亲亲萌萌baby0106_671 | 来源:互联网 | 2023-08-01 07:41
我叫葛学峰,家住山东省阳谷县郭屯乡葛集村,电话 17127028923漏洞利用。事情是这样的,聊城市某单位利用法律文字游戏为葛登奎四年四次减刑,根据减刑相关规定再未履行任何民事赔偿是不可以认罪悔罪和减刑。
葛登奎,男,1949年10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阳谷县,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3日作出(2012)阳刑初字第4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葛登奎犯故意伤害罪,致一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现在山东省聊城监狱服刑漏洞利用。并赔偿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我501057.5元,妻子(王书兰)2376.6元,女儿(葛文贤)4312.42元,共计507746.52元(未履行)。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30日付清。至今至判决生效后6年5个月一分钱没有赔偿。未履行任何民事赔偿后,聊城监狱和聊城中院找到文字漏洞并利用对流程的熟悉,利用文字游戏掩盖事实真相。并且时间把握的非常好,一年过去19天第二次减刑就到了,这些人对流程和规则很熟悉,对规则尺度左右找解决办法。帮助罪犯葛登奎火速减刑。给出已经履行民事赔偿的假像。避重就轻,改犯是二次判刑也没有提,民事赔偿都没有履行,不存在认罪悔罪。根基关于办理减刑的相关规定》认罪悔罪是指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这是典型专法律空子,扭曲事实。减刑过程中,多次存在一个表扬反复使用,一个立功多次使用的现象。关于民事赔偿问题在他减刑中没有一次提到也没有一次履行。
山东省聊城市中院单位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受贿等严重问题闭着眼裁定的,不开庭审理,书面形式,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帮助葛登奎减刑,存在立功证据不明,裁决不公,刑事减刑有误,程序严重错误等问题并且是按最高规格减刑漏洞利用。希望当地执法部门能够督促葛登奎对我进行赔偿。不要让其继续为非作歹。“县官不如现管”,从涉案人员的职务来看,这些人基本都是负责具体执行层面事情的小吏,他们对于流程和规则很熟悉,可以轻易寻找到漏洞,并利用对流程的熟悉、对规则执行尺度的左右找到解决办法。这些看似普通的基层执法者,好比隐藏在木头中的白蚁,肆意践踏着法律,权力滥用、寻租变现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点一滴地持续损害着法治的公信力。“苍蝇之害猛于虎”,孙小果案印证了“苍蝇”的危害性。它对法治的伤害,更直接,更广泛,更深远,对人心的冲击,也更具有切肤之感。执着地追问“老虎”是谁,很重要。切实预防和管控法治流水线上每一个可能掉链子的环节,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