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饰习俗变迁概况
传统的中国社会服装条例异常严格。满清政府以“服制者,立国之经”[1](卷103)为指导思想,入关后严令汉人剃发易服,“衣冠悉遵本朝制度”[1](卷17舆服制),把服饰视为“严内外,辨亲疏”、“分等级,定尊卑”的工具。“传统服饰的核心是以朝廷冕服为主体的等级标志和文化象征”[2](P65)。西风东渐,传统服饰制度受到挑战。地处内陆的张家口地区开始摆脱旧制限制,凸显出近代化的端倪。该地区气候寒冷,一般民众“虽云四季衣服,实际仅着二季衣服:一为皮衣,一为夹衣。春末及秋初之际,均着夹衣,秋末及春初之候,均着皮衣”[3]。清末民初,单调朴实的衣着受到欧风美雨的冲击,日渐显示出中西合璧的特征,愈加纷繁复杂。
(一)礼服方面
中国传统社会男性穿长袍大褂,女性身着长裙、高跟鞋和紧身衣,倍加装饰的发型以及小脚和长指甲,都要求他们必须处于安静的生活模式之下。清末民初日渐加速的生活状态,把中国传统的男女从坐定不动的生活方式中解放出来。具体到张家口地区,男女服装从总体来看都趋向简单化和自由化。
1.男子
清代男子礼服指大褂和长袍,“四季有单、夹、棉、皮之不同”。长袍身长及足腕,袖长及手或过手,大褂袖子和身长比长袍短六寸左右,无领。至民国时代,长袍款式与前清无异,“惟较窄瘦,近亦渐宽大”。长袍外多穿马褂,马褂身长及腰部,有领子,“先为宽袖而短,后窄而长”。清代礼服配帽为两种,一为春冬用的春帽,一为夏秋用的凉帽,民国时分化成三种,春秋用的呢帽,夏用的草帽和冬用的皮帽。清代配鞋为长靴。长靴靴腰长及小腿之半,先厚底,后渐薄,四季通用。
民国时代开始穿皮鞋[4]。
2.女子
清代女子礼服指氅衣和裙。氅衣无领,袖长及手,身长齐腰,对门无襟,中以带结无扣,袖口有翠蓝金花挽袖,四周有黑贡缎宽约四寸之边,边内又有宽约寸八之绣花丝边。此种样式,俗谓之大包边。裙有百褶者、有无褶者,皆有裙花,系以金线绣成,或以五色线绣成,裙花位置则在前后之正中。
此外,下有各色缎边,边内又有花边。另有最花美者,为龙凤裙,前后绣彩龙,旁绣彩风。至民国时代,氅衣无缎边、花边,通身绣五色团花,式与清末略同,但袖窄。裙旧式未改。后改素式桶裙,无褶无边,下有丝线穗,后亦取消。经数年,下又有花边[4]。
(二)常服方面
1.男子清代男子常服包括长衣、小袄、裤、腰子、袜、鞋子等,均有四季单、夹、棉、皮之不同。衣工质料均用砖路(河北定州)大布,此外皆不用也。长衣有领子,“身长及足面,袖长及手或过手”,小袄式样基本与长衣一样,长度仅及腰下。裤子多为长裤,“有裤衩,以带束口”。小袄内穿与坎肩类似的腰子,是张家口地区的特色穿着。袜子上口与裤口相接,袜口过裤口一、二寸。“鞋为布鞋,分云头、福字头两种,有双脸、单脸之别”,以黑、蔚蓝、藏青为主。配帽为冬用毡帽头、夏用十八盘草帽,春秋用瓜皮帽。民国以来,鞋仅为黑色,均无前脸,瓜皮帽使用要少得多[4]。
2.女子
清代女子常服包括长衣、小袄、裤子、腰子、裤腿带和鞋等。长衣有挽袖,周围缎边、花边之类,领有襟。小袄“有领、有襟,袖长及手,身长及腰下”,裤长至脚面,有散腿裤、束腿裤。另有一种套裤,下半与裤无异,但无裆。多用裤腿带代袜。民国初年,长衣仍为女子主要穿着,只是渐去挽袖与花边,“一律以青缎褶边压于长衣之四周、领袖及襟上”。后逐渐以旗袍代之。旗袍有包边和不包边之分,初时多为短袖,长不及肘,后出现长袖。质料与长衣同,只是增加了麻织质地。颜色很多,年老者多用黑色或藏青色[4]。
长期以来,张家口地区城镇妇女服饰颇为复杂,“满头蓄长发,梳架子,上插髻钗,前戴条帽,上配各种帽花,双耳穿孔戴环,面施朱粉,缠做小脚穿木底高跟带色华鞋;平时则衣盖臀大袄,遇大礼则穿裙,外套氅衣。所需材料,以家之贫富不同,适用装饰材料,亦各互异。首饰有金、银、珠、玉之分,百数年来,无大变更也”[5]。“近数十年中,因受外界之影响,装饰骤然大变,剪其发而放其足,傅淡粉而不施朱,头不挂丝,耳不戴环,色彩尚素。形状忽宽忽窄无定式,且有衣旗袍而乳臀毕现,风飘裙而膝肉外露,盖非此不足以表示曲线矣。
然此特属摩登女子之装饰,在社会上亦居少数耳。”[5]等级森严的服饰文化与观念遭到破坏,人们的服饰文化观念不断更新,在解放身体束缚的同时,解放的还有人们的心灵与思想。
(三)剪发与缠足
政治因素对服饰文化有重大影响。政治形势变化常导致服饰习俗变迁。衣着服饰难以超然于社会政治之外,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干预支配。同时,个人服饰风格还会受到职业、兴趣爱好等因素的影响,因其在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处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鸦片战争后,西方服饰文化传入中国。至20世纪初,剪发易服已蔚然成风。张家口地区“男子剪发者非常普遍,女子天足者增多”[6]。剪发者,“青年亦多,中年妇女虽未剪发,而首饰皆无形取消矣。足穿平底素鞋,上穿半身小袄,下围黑裙,较之昔日简单多矣”[5]。
清代女子鞋“前尖后圆,底为高跟,难以笔述其形;鞋之前部均绣各色彩花,底之高跟亦有绣花,至为美观。但五十以后,即系素鞋”[4]。民国以后的变化,以阳原县为例,“妇女皆放足,幼女皆天足,故不用裤腿带,皆衣袜子,但皆为旧式短布袜子”[4]。鞋由高跟变为平底,惟天足者,则有时亦反高跟[4]。
但是,张家口地区“男子剪发者虽云普遍,然偏僻之区及泥古不化之辈尚多保存其发辫,不肯率然而去也。至女子之已天足者固多,然缠足如故者亦不乏人”[6]。“惟在外游学诸生,交际既广,接触亦多,所著服装较为特异。男有洋装革履,女多剪发旗袍,萍水相逢,俨若津海人焉。此又为一县之特色,未可以普通服装视焉。”[5]
二、服饰变迁特点
服饰历史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创新,不论远古还是现代社会,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服饰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从未间断并不断发展着。服装最能反映出时代的背景,可以让人们看出当时社会的一般状况。人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服装亦然。服装之于社会可分为两方面:一为空间,一为时间。空间即环境,环境决定服装的形式;在自然的地理环境条件下常因气候因素而形成各种服装,譬如寒带地方需要防寒的衣服。其二为时间,现在流行的款式,随着时间的流逝,将成为历史的陈迹———服装史。张家口地处西北塞外,气候寒冷,“棉衣、单衣,多不着用,纱衣更不一见焉。草帽、扇子,实寥寥不得多觐”[2]。而且接受欧风美雨的速度也比沿海延边城市缓慢得多。故此在张家口地区服饰变迁的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影响极大,这成为该地服饰变迁的一个重要特色。
(一)传统影响犹存
受“天人合一”观念影响,中国人习惯穿着与人的身体形态相去甚远的宽大型服饰。通过掩饰人体原有的形态,消除人与自然的区别。通过宽袍大袖长带构成广阔的空间,形成一种和谐状态。故此传统社会张家口地区平民服饰“均属宽大样式,而窄小时髦之装束,百不获一焉”[3]。时至清末,张家口地区仍保留缠足之风。“本县贫富之家,妇女皆缠足至小,大者仅五寸,小者三寸半,通常四寸余。”[4]至民国时,“女子多已天足者,然缠足如故者亦不乏人”。
“缠足之风既未见衰,故仍多弓鞋而梳长髻,其式有平山套、卧龙髻、喜雀尾、桃儿髻等。”[6]阳原县依然“衣洋袜者,则百不一二也”。制作材料仍旧是“漂布、市布、竹布、砖路大布等”。鞋子“质料同前清,惟底易木以卡布或洋布。亦有自平津买皮鞋者,但少数耳”。天足少女的鞋子亦同前清[4]。
(二)城乡差别尚大
张家口地处塞北,天气寒冷。到了冬天,“凡中资之家以及肩贩车夫,均着盖臀半大皮袄,以御严寒;但极贫之户仍以大布棉衣抵抗一冬”[5]。但城乡之间生活方式差别极大。
城镇人口交际较广,与外界接触较多,故此城镇“妇女之服,红绿艳丽者虽不多睹,然花样竟为技巧,质料日见名贵,力事修饰,追逐潮流”[6],服饰日趋繁华。而乡村农民衣着比较简朴,修饰成分比较少。“乡村妇女服旧式装饰者,占九十分之上……佩戴首饰者,亦罕见矣……其青年妇女,间亦有穿各种洋布者……式多后时,且仍涂朱傅粉,以缠小脚为贵。”[5]服装为民生日用所需之物,可以表现出人们的生活和活动方式,城乡之间差别极大。“除城市人间有丝毛织品,由平津贩购来者外,其余乡间妇女,遇有婚丧,着洋布衣,或麻织品”[3],较大村镇及城市,服装消费比较阔绰,“衣服普通多细布、洋布、绸缎、绒呢”[6]。农民经济紧缩,乡村妇女“衣多短装,裤均扎腿,喜窄不喜宽”[5],“多衣大布,纯系国产”[6]。
清末男子夏用的十八盘草帽,至民国时,“仅限于农人使用”[4],其余人全都佩戴洋式草帽。
(三)色彩选择多样
张家口地区风沙大,气候干燥而寒冷。人们在选择服饰时多以保暖挡风为目的,颜色也以深色系为主。黑、藏青、蓝、蔚蓝为主色调。男子的长袍、大褂,女子的氅衣、长衣、小袄、长裤等都以这类色彩为主。袜子“多为白色,偶见蓝色”[4]。搭配的帽子也是以灰黑为主。裙的颜色比较艳丽,“红色最上,蓝、绿、白、古铜及黑色皆有,大约三十以内者用红、绿、白色,余则中老年人用之”[4]。小袄和鞋“五色均有,亦以年老少分之”[4]。此时乡村妇女“身着短衣,寻常皆系土布。其青年妇女,间亦有穿各种洋布者,色喜红、绿、紫、粉”[5],颜色选择日见艳丽。
(四)阶层区分明显
中国传统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上下阶层之间服饰差异很大。具体到张家口地区,以裙为例,除“仕宦、士人外,商人妇女亦用之,惟质料稍次。农工阶级妇女用者,则十不得一,仅结婚时,照例衣裙一次,然多系借来者,自备者特少也”。清末民初,“仕宦、士人家多改良,但农工家仍旧,商人则半改良,半仍旧”。“穷富皆有长衣,只不过在质地、装饰等方面有差别。农工阶级多用市布或洋布缝制,偶见包边用洋缎者”。
长衣“富人四季有分,商人则单夹二件,农工则仅一单大衣,无论何时套之而已”。富人做客时小袄用丝织品缝制,在家时“亦不过市布、花洋布等”。“腰子洋布或小绸子”,裤腿用“贡缎或竹布”,袜子材质“商家则用白漂布,仕宦、士人家则有用丝袜及绒袜者,但少数”。农工阶级的小袄、腰子、裤腿带和袜子等仍用砖路大布。鞋子“仕宦、士人之家,妇女鞋皆用缎,商人阶级,则做客时衣缎鞋,在家衣梭鞋。农工阶级,则做客时衣梭鞋,在家则衣大布鞋”[4]。
民国以来,“在城一方,平时常服线呢、洋布,衣制亦较乡村时样,而着长袍者,尤为多数。然以富力薄弱,普通能常服绒呢、绸缎者,仍属寥若星辰矣”[5]。“农工阶级一切衣服,仍用定州砖路诸大布,其质料、式样均同前清。惟无面羊皮袄裤及大袄,则为农工特用之衣,其他阶级不用也”[4]。
(五)衣服质地变化
清末民初,受国内断发易服热潮的影响,尼龙等西式面料在中国猛增。张家口地区服饰质地变化也非常明显。清时男子缝制长袍时多选用贡绸、宁绸、纱或斜纹布为材质,大褂多用贡缎、喀喇、宁绸或纱为材质。配鞋外用贡缎或绒、绫。长衣材料多用纱、贡缎、斜纹布、洋布及市布。小袄、长裤材料基本与长衣一致。腰子用砖路大布(产于河北定州)或洋布制作。袜子用市布或大布、梭等缝制。春帽“帽顶有红丝缨,下有绒或缎檐。帽外为缎或绒,里为绸或布”。凉帽“帽加倒露(漏)斗形,满覆红毛或线缨。以藤皮缀成,里有竹皮圈”。毡帽用毡子做成,草帽用麦根编成,瓜皮帽用羽绫或贡缎制作。至民国时,男子长袍“衣工仍用大布,他皆不用”,搭配以羊毛制成的呢帽[4]。
清代女子礼服氅衣“贡缎为上,宁绸次之,贡绸又次之”。
裙“贡缎为上,洋绉次之,湖绉又次之”。长衣以“贡缎为上,花缎次之,洋绉、湖绉又次之”。清末长衣出现用德国缎、洋缎或泰西宁绸缝制者。小袄材料有“洋绉、湖绉、德国缎、洋缎或泰西宁缎、市布等”。“鞋身用贡缎或绫,底系木质,外粘缎面或白漂细布,或代以细纱”。民国时,氅衣仍以贡缎为主。裙“用贡缎、花丝葛、物花葛等材料”。缝制小袄、裤、腰子时,除前项材料外,“又加麻织品若干”,“洋袜则绒织”[4]。
另外,民国以来,“人造麻、丝诸质流入最多”,“羽绫、喀喇、贡绸已断绝”[4]。
三、结论
20世纪初,西方大量的现代化工业产品———呢、绒和布匹等输入中国,洋绸、洋缎、洋纱充斥中国市场,迫使中国人改变原有的着装习惯。民国初年中国男子的代表服饰长袍马褂被西装革履取代,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中西文化的融合[7]。中国大地洋风弥漫,从洋楼洋油洋车到洋布洋帽洋装,应有尽有,庞杂至不可名状;以色彩论,洋洋洒洒,陆离光怪,如入五都之市,令人目不暇给。这是中华服饰从传统向现代化演进的开始。
西方的坚船利炮打乱了旧有的社会格局,欧风美雨席卷“天朝上国”,引发了中国社会一系列的变化。地处内陆的张家口地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社会相对封闭,近代化服饰信息传播深受时空的限制,风俗更新异常缓慢。中华民国成立,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断发易服,改革服制。民众的服装变革从沿海沿边大城市逐渐向内陆城市和广大乡村扩展,从而影响张家口地区。但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张家口地区民众服饰用料比较粗糙,色彩和款式也比较单调,整体水平不高。服饰变革异常缓慢,与发达城市相比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