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会议现场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广铁检察分院检察长赖德贵主持召开检委会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会,对高检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进行学习研讨广铁内网设置。分院检委会委员、控申处处长邓国富主讲检例39至41号,分院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及部分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图 / 分院检委会委员、控申处处长邓国富主讲
邓国富处长围绕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和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指导性案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具体阐述案例的要旨、指导意义以及在案件办理时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条文、准确把握证据审查重点环节等内容,并与在会人员交流学习心得广铁内网设置。
图 / 省院党组成员、分院检察长赖德贵讲话
赖德贵检察长在主持时指出,高检院发布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在体例、内容、形式上具有重大创新和调整,为各级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参考依据,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发展趋势广铁内网设置。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是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指示精神和高检院、省院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规范司法办案的作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办案素能,适应司法责任制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内在需求。将学习高检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作为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和学习制度,有利于加深对指导性案例的理解掌握,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议案水平和决策能力,提高一线检察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提升法律监督的准确性,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图 / 会议现场
赖德贵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广铁内网设置。案例是实践中发现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张军检察长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和案例研究,要求进一步做好案例指导工作,并对案例发布的思路创新和内容形式创新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全体检察人员要以“解剖麻雀”的态度去研究案例标本,重点掌握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蕴含其中的理念方法,学习指导性案例对犯罪的具体指控与证明,通过典型案例研析、思考该类案件的特点、具体打击举措等情况,如周辉集资诈骗案通过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正确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作为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法庭审理中要突出指控和证明犯罪的重点,将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结合起来,并适时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发生。
赖德贵检察长指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运用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广铁内网设置。
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本领恐慌感”,树牢终身学习的理念,把指导性案例学习作为日常学习、工作的一部分,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在司法办案中严格参照指导性案例处理好类似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广铁内网设置。
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好“头雁效应”广铁内网设置。
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学,增强学习自觉、思考自觉、领悟自觉,确保每位检察人员参与到学习研论中广铁内网设置。要带头坚持学用结合,自觉联系实际、自觉将学习用于实践,以用促学,知行合一。要带头持之以恒学,发扬锲而不舍、滴水穿石的精神,对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原原本本学、全身心投入学,做到真学真用。
要丰富创新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广铁内网设置。
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检委会学、专题研学等多种方式,坚持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专题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吃透把准指导性案例的内涵,进一步在全院营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广铁内网设置。适时开展法律知识讲堂,结合案例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分享学习指导性案例的心得体会,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参与学习培训,实现人人参与、全员提高。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和心得,学会在办案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促进学习交流,共享学习成果,推动知识培训向能力培训转变。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信群、“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推送更新学习内容,引导检察人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要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学习扎实有序推进广铁内网设置。
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做到学习讨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广铁内网设置。每批次指导性案例发布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政治部门直接抓、分管领导统筹抓,形成逐级负责的督查格局,由政治部门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省院。
图 /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学习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指导性案例对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尤其对检察人员如何精准地指控犯罪、提高证据证明力提供了有益借鉴,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领会,勤于学习,善于结合实际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提高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广铁内网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