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0月还未毕业就加入到一家创业公司到2017年10月离开这家公司,期间浮浮沉沉,曲曲折折,也学到了不少,也付出了很多,个人经历就不再敖述了。
这里主要想说说我关于创业和创业团队的几点感想和感悟。
1.做事做产品
任何一个公司的成立起初都是想做一件事,然后探索、丰满。那么创始人就应当更专注于这件事,做精、做专业化而不是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以后的畅想、全球化、盈利等方面。
我们只需要从0到1,做出产品,验证产品。对于一个公司机会可以有很多,因为有团队了,有经验了,再加上创始人或者其他人有很多idea,这个时候就应当学会主动放弃机会,
始终记得当下要做的事,我始终认为刚开始做精一件事就够了。
我们都常说以用户为核心,但是我觉得应当是始终以产品为核心(当然对外宣称要以用户为核心),听起来不合理但其实就应该这样,产品服务用户,我们当然是希望用户体验好,
所以即使说以产品为核心但是出发点仍然是从用户角度出发,可是侧重点是产品!产品一定有所长有所短,产品的把控一定是创始人或者产品经理或者某一个人主导,切不可兼容每个人
的想法,并不是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例如针对某个功能模块或者说需求可以开会询问大家的意见,但是一定是有自己的想法且有选择的参考他人意见,不要做中庸产品,堂而皇之的说这样用户
体验好,累人累己,性价比真的一点也不高。一个会开下来,大家七嘴八舌想法提出了不少,开发从一个功能需求点可能生生增加到五六个需求开发点,然后提出想法的人傻傻的笑着问这个开发不麻烦吧。
产品是迭代的,产品是迭代的,产品是迭代的! 大家都懂,又有多少人能真的放下那些看似难以割舍的完美?假设,一个文章展示的功能很可能到最后需求变成了用户可以点赞,用户可以评论,用户显示那就加上
头像吧,既然可以评论那就加上回复评论功能吧,既然可以回复评论那就可以追评吧,评论里面能添加图片更好了。
产品和项目经理都应该评估好投入产出和完成时间,产品前期简陋甚至体验不好并不可怕,验证产品有需求,验证商业模式可行性才是以后所有可能的基础。
2.事在人为
有一种说法是:事做不好,都是人不行。 我深以为然。一个创业公司决定了要做的事情之后,接下来最重要的是团队,初创团队!甚至还没决定要做什么,但是有这么一个气味相投,有创业精神的团队都是很棒的一件事。
毕竟这是一个 idea 烂大街的年代。VC最看重初创公司的也是创始人和他的团队。
初创团队的几个人一定要有共同的想法,这样才能始终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他们更应该是互相有话直说,互相知根知底的,很多情况是一个创始人提出了想法组建了团队,但是初始成员要么溜须拍马,要么有话不好直说然后憋在肚子里,
要么拐弯抹角劝谏创始人,创始人很可能还没明白其中的意思,这就不是一个健康的团队。但有意思的是事情都有两面性,可能某个初创成员总是很直接也很有想法,于是总挑战老板的权威亦或是对老板的决定反感懈怠执行。那么这种人是
万万不能要的,损害了老板的权威也带坏了团队氛围。这里面的度也许就是语言或者说社交的艺术了吧。
初创成员在各自领域应当是专业的,不需要是顶尖水平,但是前期肯定是要独自撑起各自职能板块的。另外创业不是慈善也不是学校,尽量招有经验的人,先做事先做成事。应届生不说,一年两年经验水平仍较差的,没时间教也没有教会了留住的
资本。见证了多少个学会点了,能独立开发,撑起一部分业务的时候人走了,轻易挖走的也不少。
3.管理和文化
很多事情都是做事做不了人,团队管理亦是如此。融入团队就难免失去了一定的威严,不融入团队,团队氛围和凝聚力就会有影响,这里度还真的是挺难把握的。
创业阶段个人认为真的不是一个平等主义,人人意见都要听要考虑的阶段,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之于公司,服从领导称为天职有些过了,但是也应当是重中之重。
提出目标不叨叨就是干!针对这个目标怎么做,不要另辟蹊径,搞特殊,意见建议可提但不要强加,一个好的领导知道该不该采纳,一个员工选择了这家公司就应当相信领导及其能力,
我始终觉得一件事或者是一个解决办法很难说这样对或者不对,存在即合理,较真非要按照自己认为的来,这样的人更适合换个地方自己当领导。如果实在与领导和团队有分歧,那么他也没必要
继续待下去互相看不惯。当然不排除领导能力和方向的错误,但这是领导的领导的职责,每个员工第一要务是干好本职工作。
团队文化靠的不是人事不是培训,是leader。每个团队是怎样的习惯怎样的氛围往往取决于leader ,而leader 的风格又往往取决于创始人。不要上来就说我们要创造这样的文化,强行灌输的理念
会引起逆反,领导带头形成的做事风格和文化会潜移默化的影响每个员工,也容易接受。公司的发展总说以用户为重,要考虑用户的利益,但是我觉得每个员工的利益也很重要,用户给你带来价值,
但是员工创造了整个价值,不要对员工太苛刻,公司大了,什么样的员工都有,为一己私利的,不知廉耻的,混吃等死的。但是小团队这样的人不要,当然也不恶意的去定性谁就是这样的,我们以大家都是
有奋斗精神的,有大我小我精神的这样一个出发点来看待团队,来制定规章制度我觉得是更为合理的。举个例子,迟到每个公司规章不尽相同,但是有一种是,迟到多久罚多少钱,更久相当于旷工,迟到的人都会
公布到内部公司群,这个我敢保证有效,但是一定怨声载道,武功讲究以柔克刚,没有谁不知廉耻,也没有谁故意迟到,这样的一项规定可能也没什么,但凡能制定出来这样的规定的,我相信其它方面也有类似规定,那么多种
打消员工积极性的规则多了,团队积极性、对公司的态度也可想而知了。所谓赏罚分明,如果赏的规定等效的抹平负面情绪倒也不失为一个互补办法。
总之,以上是我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不敢说对也不能说全错,希望能够有所借鉴。
看官轻拍! (っ・ω・)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