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湿基_517 | 来源:互联网 | 2023-05-19 16:30
大城市中的空虚与繁华近来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一篇图片博文。博文的内容是关于一个知乎上的问题的,知乎的问题是“为什么年轻人,大都愿意来北上广深打拼,即使过得异常艰苦、远离亲人,仍然义无反
大城市中的空虚与繁华
近来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一篇图片博文。博文的内容是关于一个知乎上的问题的,知乎的问题是“为什么年轻人,大都愿意来北上广深打拼,即使过得异常艰苦、远离亲人,仍然义无反顾,在家里踏实过日子难道不好吗?”。博文就是一位署名为“王远成”的网友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看完后,自己内心是挺有感触的。是的,楼主我也是一个在广州漂泊的人。老实说,我们家就在广东,离广州不是很远。但是每次去广州上学,看到密密麻麻的人和汽车,心中还是有一种空虚感的。两年前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寄居”在了广州大学城,开始是无比的兴奋的。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支配生活了。还记得,第一次迷路在大学城,那是晚上我们宿舍四人出去而迷失的路。其实后来有想起,其实我们就是在附近转圈,是从宿舍楼下的内环出口转到了中环入口。想想都是搞笑。那时候我意识到了广州的“大”,不再是我们那里的只有几条的主道路。而且你会发现有时候你坐车去一个地方其实离你的出发点是很近的,但是坐车的时间是比较费时的。
还记得,第一次被人家挤下公交车。一年级国庆是电脑城,出“孤岛”是搭乘B25的。体会到了被人家挤成肉饼的感觉,一车都是出“孤岛”的。公交出到brt线路的时候,有从后面上来乘客,我那时奇怪,为什么可以不给钱就上车呢?后来有了解到这线路的特殊性。我被挤下公交车的时候,我的手上提着一个笔记本,一个蜀黍推着一个婴儿(婴儿还来搭乘这么拥挤的公交!!!!),后面车门的人太多,我阻挡了他的出去。他就要求我先下去再上来,我想了想这倒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就下去。他慢悠悠的出来后,车门就关闭了,并没有等我上车。而且他没有说什么就走了。其实我的内心还是希望他可以对我说一些话什么的。但是时间久了,想起来就觉得吧,是自己想的太多,为什么要对你说呢?你原本就是阻挡了别人的路。那是第一次觉得人与人之间是那么的遥远的。
人家都是大都市很好,我漂了两年的时间对这话一点都不行。在大都市终觉的这里的一切好像都是与我没有什么关系呢?开始来到广州的那股兴奋慢慢变的冷淡了,除了上面的那些体验外。我在广州去过最繁华的地段、去过最多人的步行街、爬过山、看见过”招聘市场“、见过中介。。。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有时候我在想在这里度读大学是不是就像读高中的一样,读够了四年就回家了。以前读高中的时候都会放假回家的。
但是大都市确实是一个可以创作梦想的地方。两年中不断看到有年轻人成功的事例。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他们那些玩创业的都是富家子弟。不过再这里我看到别的一些现实,见过一些热衷创业的年轻人。他们或许不是我所说的富家子弟,就是一群普通的年轻人,一群怀揣中梦想的年轻人。我身边的一位师姐就是这样的一种人。她对自己想要什么都是非常的清楚,是一个在我们学院不喜欢本专业的人。但是不落下课程。还有时间去专研一些她自己喜欢的东西。前段时间听说她也在创业。也许我是我比较喜欢大都市的理由之一,在这里你可以遇到各种各样的年轻人,遇到一群与你志同道合的人。就像上面提到的那篇博文里作者就遇到了两个自己的哥们。在与这些人的相处的过程里,你慢慢有了一些新的看法,想法什么的。有的时候也可以遇到改变你自己一生的人。
家里的人的一天的生活大概是这样的:早上出门去上班,中午回家吃饭顺便午休,晚上下班后就是娱乐时间了,除了一些个体户外,大街上都是出街玩的人。在广州的街头凌晨两三点下班回家大把人在,快速永远是大都市的节奏。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满大街。我慢慢的觉得大都市就是一个值的打拼的地方而不是养老的地方。之前看到一句话:年轻人不对自己狠一点,永远触摸不到成功的门槛。不错,知乎上的那篇文章在最后作者也是希望回到他奋斗的城市-上海。
在广州生活了这么久其实也慢慢改变了对人与人的看法,以前以为外面的陌生人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的,不过我却见过一些同样在广州奋斗的善良的人。楼道里的阿姨,见实时的师兄,热情的同学、校友们。其实有时候觉得一件事麻烦人家不太好,会让人家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没有用。但是直到我二年级后才知道其实不是这样的一回事。好比喻:我们共同做一件事件的时候,我们多一点的交流可以让都了解到各自的进度什么,还会懂的进一步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怕笑话的说,之前我找人的时候觉得打一个电话都会要了我的命的,但是现在慢慢的也鼓起了勇气学会与陌生人联系了。
慢慢对大都市的讨厌也就没有了那么多了,心里也好受了挺多了。虽然出租屋里的床没有家里的那么大,但是呢它见证着你的奋斗的脚步;生活的节奏都是那么的快速,不过只有努力奔跑的人才容易成功的。
最后附上之前在博客园看到的一个机器猫的图案的草图(没有按教程学完,真心佩服那个贡献者)
巴里巴拉的写了这些,还是第一写博文。希望以后有一些记忆。写着写着发现以前的写作文的笔风好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