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例:
class Object
{public:Object(int v):value(v){}private:int value;
};
void Print(Object *p)
{printf("value:%d\n",p->value);
}
显然,在全局函数Print中无法访问Object对象的私有成员
在类A中,用friend关键字可以将一个全局函数声明为该类的“朋友”。
也可以将另一个类声明为该类的“朋友”。
class Object
{friend void Print(Object *p)friend class Something;
};
原则上说,该函数、类只是这个类的“朋友”,而非“成员”。(有些教程上称之为友员,朋友成员)
(1)friend声明语句:位置自由,一般放在类体大括号的最前头。
(注意区分类的声明和类的定义,这里只是声明一下)
(2)朋友拥有的权利
可以无限地访问该类的所有成员
不受protected/private的限制
(注意:朋友关系是单向的,Something类可以自由访问Object类,但反过来不成立)
应用场景:
负面作用:friend是不常用的语句,它破坏了访问修饰符的作用,对类的封装构成威胁。
正面作用:可能的应用场景:在封装一个模块时,模块中有多个类,那么他们之间可以互相声明为朋友以便操作(他们是一伙的)
也就是说,模块内部的类都是朋友,而外部调用者不是朋友、受访问修饰符的限制。
不常用,尽量少使用